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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宜春中学“春之声•元旦红歌会”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点击数: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加丰富同学们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政教处、团委在12月份联合举办“春之声——元旦红歌会”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同学  

二、比赛程序:  

1、各班以班为单位组织集体参赛,先各年级自行组织初赛。  

2、在年级初赛基础上,高一选出7个代表队,高二选出6个代表队,参加全校大决赛。  

三、比赛形式  

1、每班唱两首歌曲,比赛以集体合唱形式,可独唱、领唱,诗朗诵、分声部唱交错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服装统一,可形式活泼多样。  

3、伴奏曲谱交政教处,指挥由本班学生或老师担任。  

四、比赛歌曲  

“宜春中学校歌”为必唱歌曲,另一首曲目自选,要求昂扬向上,旋律优美,凝聚人心。  

五、比赛时间  

1、初赛:各年级在1219日前完成。  

2、决赛:12月底(17周)  

六、比赛场地  

学校中心广场,决赛高一、高二所有班级参加观看。  

七、比赛奖励  

一等奖2个各奖励100元人民币  

二等奖4个各奖励70元人民币  

三等奖7个各奖励50元人民币  

  

  

  

宜春中学政教处  团委  

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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