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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点击数:

1.1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考试前按规定宣读“考生须知”。  

2、核对考生身份后将条形码按照准考证号发给考生。  

3、在答题卡下发后,考生答题前,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先检查答题卡正反两面,如果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现象,需更换答题卡。  

4、要正确指导考生填写考生信息,粘贴条形码(条形码必须贴在指定的红色条形码框中,并一律横贴,即准考证号从左到右排列)。  

5、在考场黑板上写下“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 0.5毫米 以上黑色墨水的钢笔或 0.5毫米 以上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书写作答”以提醒考生注意。  

6、检查考生用笔,考生在答选择题时,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如果使用非2B铅笔,要求考生换成合格的2B铅笔;在答非选择题时,必须用 0.5毫米 以上黑色碳素墨水的钢笔或 0.5毫米 以上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书写答题。注意提醒考生在用2B铅笔答完选择题后要及时更换规定用笔作答非选择题部分。  

7、对于缺考考生:监考教师需在答题卡上首页贴条形码区虚线框内贴上该缺考考生的条型码。  

8、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全部收回,不折叠、不装订,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同侧同面放置,装入袋内,沿“第二次折叠线”对折(或用第2个袋舌折叠)后密封(注意:密封时要避免胶水渗进袋内,以免答题卡粘连在一起)。  

9、将考场记录卡上交到考点管理部门。  

10、            认真填写答题卡袋上的各栏目内容。注意:答题卡总数,起止准考证号;缺考考生人数及对应准考证号必须准确填写。  

11、考点汇总考场记录卡,装在专用考点“考场记录卡密封袋”中,上交地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