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校园交通规定。
一、学生车辆必须停放在学生车棚。
1.严禁学生车辆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停放;
2.严禁学生车辆停放在学生公寓;
3.严禁学生车辆停放在食堂;
4.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将拖车集中保管,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学生进行全校通报,并记入班级考评。
二、严禁学生在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场等地骑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
1.走读生和特长生的车辆只允许在西大门至学生车棚之间限速行驶;
2.严禁住宿生和租住校内的学生在校园内骑车上学;
3.严禁学生骑车上体育课,训练课;
4.严禁学生骑车去食堂吃饭,去超市购物;
5. 严禁学生骑车去学生公寓;
6.如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获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的纪律处分。
三、特别强调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飙车,一经查获,学校将扣留车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至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
四、请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并将通知张贴在教室。
宜春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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