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学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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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01 08:5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2021年1月31日上午学生离校,2月2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2.2021年2月24日上午9时召开处室会,2月25日上午9时召开全校教工大会。

3.2021年2月27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28日正式上课。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相关事项及要求

1.注意安全。师生员工要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减少外出,鼓励倡导就地过年,做好日常防护工作,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凡是离开宜春需报批,返回必报告。教师离开宜春中心城区,不出宜春市辖区的,需要在学校官方微信群中填写《春节离宜调查表》,不需要上交纸质表格;离开宜春辖区前往其他省、市的,需填写上交纸质《春节离宜调查表》,纸质登记表需校长审批。学生居住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报送信息至年级,年级统一上报学生工作处。

2.严防“四风”。所有教师、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何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过文明年,过安全年,树良好师德师风。

3.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党政办公室要安排落实“学习强国”学习;教学管理处要安排好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发展处组织开展好假期“书香校园”教师读书活动暨有奖征文活动;学生工作处要组织开展好“万师访万家”活动,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学校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保证学校新学期基础设施平稳运行。

4.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江西省宜春中学

2021年1月30日